寫日記對好像很容易亂失憶的人來說真的很重要。
而且有時候回去看,會有很多感觸v v/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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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找到了!!!! 突然就很想要找出來還真的有XDDDDD
雖然不是一見鍾情的日子,但起碼是有歷史記錄的日子。
就把2008/07/08 定為初戀日好了XDDDD


20080708    

這日記已經是畢業後搬回家住的時候了,
但我明明記得有一幕是我蹲在宿舍房間地板熬夜趕作業,
然後桌上的螢幕開著Replay我還轉頭看著李泰民跳舞的畫面啊!!!!
我應該更早把你們寫進日記的! (掩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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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.Fis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